鹽酸乙胺丁醇片
通用名稱:鹽酸乙胺丁醇片
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H20073485
生產企業(yè): 甘肅蘭藥藥業(yè)有限公司
功能主治:適用于與其他抗結核藥聯(lián)合治療結核桿菌所致的肺結核。亦可用于結核性腦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桿菌感染的治療。
溫馨提示:外觀包裝僅供參考;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。
| 藥品信息 | |||
| 主要成分 |
本品主要成份為:鹽酸乙胺丁醇。 |
桔梗、紫蘇葉、陳皮、荊芥、大青葉、連翹、炙甘草、炒香附、防風。輔料為:滑石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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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生產企業(yè) |
甘肅蘭藥藥業(yè)有限公司 |
長春人民藥業(yè)集團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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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批準文號 |
國藥準字H20073485 |
國藥準字Z2008339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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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說明 | |||
| 作用與功效 |
適用于與其他抗結核藥聯(lián)合治療結核桿菌所致的肺結核。亦可用于結核性腦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桿菌感染的治療。 |
清熱解表。用于四季風寒感冒引起的發(fā)熱頭痛,鼻流清涕,咳嗽口干,咽喉疼痛,惡心厭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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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用法用量 |
1.成人常用量與其他抗結核藥合用,結核初治,按體重15mg/kg,每日一次頓服;或每次口服25~30mg/kg,最高2.5g,每周3次;或50mg/kg,最高2.5g,每周2次。結核復治,按體重25mg/kg,每日一次頓服,連續(xù)60天,繼以按體重15mg/kg,每日一次頓服。非典型分枝桿菌感染,每日15~25mg/kg,一次頓服。2.小兒常用量13歲以下不宜應用本品;13歲以上兒童用量與成人相同。 |
口服。一次3~5片,一日3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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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副作用 |
尚不明確。 |
尚不明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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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禁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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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藥理作用 |
1.發(fā)生率較多者為視力模糊、眼痛、紅綠色盲或視力減退、視野縮小(視神經(jīng)炎每日按體重劑量25mg/kg以上時易發(fā)生)。視力變化可為單側或雙側。2發(fā)生率較少者為畏寒、關節(jié)腫痛(尤其大趾、髁、膝關節(jié))、病變關節(jié)表面皮膚發(fā)熱拉緊感(急性痛風、高尿酸血癥)。3發(fā)生率極少者為皮疹、發(fā)熱、關節(jié)痛等過敏反應;或麻木,針刺感、燒灼痛或手足軟弱無力(周圍神經(jīng)炎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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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注意事項 |
1.對診斷的干擾: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濃度測定值增高。 2.下列情況應慎用:痛風、視神經(jīng)炎、腎功能減退。 3.治療期間應檢查:眼部,視野、視力、紅綠鑒別力等,在用藥前、療程中每日檢查一次,尤其是療程長,每日劑量超過15mg/kg的患者;血清尿酸測定,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濃度增高,引起痛風發(fā)作。因此在療程中應定期測定。 4.如發(fā)生胃腸道刺激,乙胺丁醇可與食物同服。一日劑量分次服用可能達不到有效血藥濃度,因此本品一日劑量宜一次頓服。 5.乙胺丁醇單用時細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,因此必須與其他抗結核藥聯(lián)合應用。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結核藥的患者時,應至少與一種以上藥物合用。 6.鑒于目前尚無切實可行的測定血藥濃度方法,劑量應根據(jù)患者體重計算。肝或腎功能減退的患者,本品血藥濃度可能增高,半衰期延長。有腎功能減退的患者應用時需減量。 |
忌煙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膩食物。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。高血壓、心臟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服用三天后癥狀無改善,或癥狀嚴重,或出現(xiàn)新的嚴重癥狀如胸悶、心悸等應立即停藥,并到醫(yī)院就診。小兒、年老體弱者、孕婦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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